关于发票相关业务必须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已颁布并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提请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一、自2011年2月1日起,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可加盖财务印章;
二、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开业户首次申请领购发票提交的资料中必须包含发票管理专用章印模;
三、发票专用章应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印模尺寸规定详见附件一,刻制发票专用章厂家名单详见附件二,名单所列非指定厂家,仅供参考(附件已于2月15日更新)。
四、附件一中“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第三点,税号为15位阿拉伯数字的,数字之间保持字距,保证总宽度符合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敬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阅。
敬请遵照执行。
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2011年1月25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关于发票专用章样式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七:发票专用章样式:
因近期广州已全面开始更换刻制新版发票专用章,本广州刻章中心是广州正规定点印章刻制单位,刻的发票专用章承诺可在税务局备案,客户刻了章我中心会开出广州刻章公司正式发票,客户可放心定制.
广州印章网:http://www.gdkz88.com/ 原创
广州刻章联系人:胡生
电话:13556189348 1355613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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