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广州的客户咨询,他已在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取得《预先核准通知书》,看能否可以刻公章备案了?
按规定新办企业取得《预先核准通知书》只是核定名称,是不能算是正式成立了。如要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到公安局备案,这是不附合规定的,公安局是不受理的,只有在企业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办理刻公章、财务专用章备案手续。但天河区的如客户实在要得急,可由我们刻章公司刻好章留好印模,一拿到营业执照马上办理备案手续也行,但其它区的就可能不行。
但有些客户想尽快把事办好,就想刻了章到时再备案,这是公安局不允许的,客户自己也给刻章备案一事留有隐患。我以前就碰到这样的客户,客户先刻了章,想到时备案,可客户一忙,过了几个月才想起公章还未备案,又马上找刻章公司咨询备案一事,可已过了新成立公司的刻章备案期限。没办法,按正规手续又要销毁旧章,再申请刻制新的公章,搞得好麻烦。
至于广州各区刻章备案的所需资料与要求在我印章知识内有介绍,客户可查询了解:
http://www.gdkz88.com/dd.asp
广州刻章电话:13556189348,胡生
刻章业务QQ:5467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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