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实施细则
为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伪劣假冒、在原实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工程初步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工程勘察报告发出专用章”等制度基础上,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46号]精神,继续实施“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制度,并依据开展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和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审查中心)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次实施“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的刻制和“出图(发出)负责人章”由各有关设计单位(包括外省市进沪的持证有关设计单位)根据本单位资质范围,按照我协会制订的统一格式(见附件1)和本市印铸刻字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刻制。
二、对“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如同原“出图专用章”一样实行备案管理。本市各有关设计单位“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和“出图(发出)负责人章”刻制后须填写“上海市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备案表”(见附件2),送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查认可后,方可正式启用。备案时,请带上加盖公章的备案表一张;另附新版资质(正本)A4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张即可。
三、“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的使用。本市持证的有关设计单位,必须在单位所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成果)的单位图签的上方一律加盖“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和“出图(发出)负责人章”后方可发出。
四、“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的使用年限与证书编号必须与本单位最新资质证书有效年限与证书编号一致。资质证书有效期失效,则“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随之失效。若单位资质证书或出图负责人更换,则“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或“出图(发出)负责人章”亦随之更换。并到我协会重新备案审查认可。
五、提供服务,加强自律。各有关设计单位要严格自律加强“工程总体设计出图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明确责任。协会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提供服务和指导,共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六、“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使用注意事项。各有关设计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备案认可的“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或其他“出图专用章”,严禁出借“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和使用逾期的“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违反的将报请市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七、实施和解释。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并由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1年1月18日
“实施细则”
附件1:《刻制“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统一格式要求》
1、规格:
(A)“出图专用章”长5.0cm×宽3.5cm
(B)“负责人章” 2.0cm×2.0cm
2、“出图专用章”的要求:
(A)“出图专用章”四行从上到下分别为1.2cm、0.8cm、0.8cm、0.7cm
(B)“出图专用章”四行内容排列如样图从上到下为:
①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如样图
②资质证书号:按照资质证书正本上的编号
③有效期:按照资质证书正本上的有效期时间
④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统一颁发
(C) “出图专用章”字体为仿宋体
3、“负责人章”的要求
(1)字体为仿宋体
(2)三行排列如样图
4、样图如下:

且刻制好出图章,须到上海勘察设计协会办理备案,备案表请点击下面的链接打印出来:http://www.gdkz88.com/dd_show.asp?ArticleID=306
另外上海的出图章与广东省的工程设计出图章有很大的区别,广东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样式了解:http://www.gdkz88.com/dd_show.asp?ArticleID=170
广东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样式:
广东刻出图章请联系:13556189348,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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